禮讓救護車相關規定?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:
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,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,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,得不受標誌、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。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6款規定:
汽車超車及讓車時,應依下列規定:聞有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,不論來自何方,均應立即避讓,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,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規定:
汽車聞有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,應依規定避讓行駛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9條規定:
慢車行駛或停止時,聞消防車、警備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警號,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;於單行道應靠道路兩側避讓。
罰則
如果聽到救護車警號而不立即避讓,則有相關處罰規定:
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1項第4款規定:「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」,得對汽車所有人逕行舉發。
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1款規定:「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之警號,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」,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。
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6款規定:「聞消防車、警備車、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」,慢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。
小小常識:
空靈記得曾經在陪同病人緊急運送到醫院途中,即便短短剩10分鐘路程就快到醫院了,但看著病人血氧、血壓一直掉,救護車即便再快,遇到塞車鳴笛卻不禮讓的車,那真的是很緊張的時刻!與時間賽跑、與死神拔河,其實也是需要大家一同幫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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