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讓救護車口訣,一定要記住!!
 
大家一起跟著唸
一右二分三中空
一右二分三中空
一右二分三中空
 
「一右」是同向一車道或單行道,不論同向或對向均向右避讓
「二分」是同向二車道,一般車輛有如古神話摩西分海般,向兩側路旁避讓,讓救護車沿車道線行駛,
「三中空」是同向三車道以上,一般車輛向兩側的相鄰車道避讓,將中間車道空出來讓救護車行駛。
(以下文章引用:內政部消防署)
根據研究資料顯示,消防機關救護車發生交通事故原因中,
「民眾未依規定讓車」所佔比例最高,因此,推行禮讓救護車運動是非常重要的。
 
開車為什麼要禮讓救護車?
不論是出勤或送醫途中,執行緊急救護耽誤1秒所影響的可能不只是傷病患的安危,更可能是無數家庭的幸福。
§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6條規定:
救護車主要任務為救護緊急傷病患、運送病人、實施防疫措施、緊急運送醫療救護器材、藥品、血液或器官等。
救護車常常為爭取緊急醫療救護黃金時間,常須將傷病患緊急送往醫院醫治,然而送醫途中因民眾未禮讓救護車造成交通事故,不但增加社會成本負擔,甚或衍生刑事責任或民事鉅額賠償等,因此,禮讓救護車是非常重要的。
 

禮讓救護車相關規定?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:

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,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,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,得不受標誌、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。
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6款規定:

汽車超車及讓車時,應依下列規定:聞有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,不論來自何方,均應立即避讓,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,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規定:

汽車聞有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,應依規定避讓行駛

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9條規定:

慢車行駛或停止時,聞消防車、警備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警號,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;於單行道應靠道路兩側避讓。

罰則

如果聽到救護車警號而不立即避讓,則有相關處罰規定:

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之2條第1項第4款規定:「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」,得對汽車所有人逕行舉發。

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1款規定:「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之警號,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」,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。

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6款規定:「聞消防車、警備車、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」,慢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。

 

小小常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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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護車使用優先路權時,需要大家禮讓,除了大聲的鳴笛外,車頭反過來的「鏡像字」也會在前方車輛後照鏡裡正確顯示救護車的字樣,幫助駕駛第一時間察覺有救護車要通過!

空靈記得曾經在陪同病人緊急運送到醫院途中,即便短短剩10分鐘路程就快到醫院了,但看著病人血氧、血壓一直掉,救護車即便再快,遇到塞車鳴笛卻不禮讓的車,那真的是很緊張的時刻!與時間賽跑、與死神拔河,其實也是需要大家一同幫忙!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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